通知 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本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系由贵方(个人或实体)与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Philips Consumer Lifestyle B.V. ),一家荷兰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场所位于:High Tech Campus 37, 5656 AE 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及其子公司(单称和统称“飞利浦”)之间订立的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授权贵方使用某些软件(以下称“软件”),包括用户电子文档。这些软件可单独提供,也可与飞利浦产品(以下称“设备”)或电脑一起提供。如果你下载、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软件,则意味着你已经接受并同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果不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请不要下载、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软件。如果你通过CD等有形介质获得软件,没有机会审读本许可协议,并且不接受这些条款,那么,只要你在购买之日起三十(30)日内退回未使用过的软件及付款凭证,你便可以得到你购买软件付款的全额退款(如有)。 1. 许可证的授予。本协议向你授予一种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转授的许可,从而使你有权根据情况需要,以用户文档中规定的目标码格式,在设备或电脑安装并使用一(1)份指定版本的软件,专供个人使用。当软件装入电脑或设备的临时或永久内存(即随机存取内存、硬盘等)时,软件即为“在使用中”。 2. 所有权。软件仅授权供你使用,并非销售给你。本协议只授予你使用软件的权利,除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之外,你并未获得软件的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权利。飞利浦及其许可人保留对软件拥有的一切权利、权属和权益,包括软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专利、版权、商业机密和其他知识产权。软件受版权法、国际条约条款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因此,除本协议明确规定之外,未经飞利浦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复制软件,但制作一(1)份拷贝仅供备份之用除外。也不得复制软件附随的任何印刷材料,对于以电子方式提供的任何用户文档,打印也不得超过一(1)份,但制作上述打印材料一(1)份副本仅供备份之用除外。 3. 许可限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得租用、出租、转授许可、出售、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软件。不得和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但有关法律明确禁止前述限制的情况除外。不得消除或销毁软件上的任何产品标识、版权通知或其他专有标志或限制。应在软件备份上复制所有权属、商标及版权和有限权限通知。不得修改或改编软件,不得将软件合并到其他程序中,或在软件的基础上生成衍生产品。 4. 免责声明。本软件旨在协助你进行资料传输,你要拥有资料的版权或已经从版权所有人处获得持有并传输的许可。除非你拥有版权或已经从版权所有人处获得持有并传输的许可,你可能会违犯版权法,且可能要支付任何赔偿金和其他补偿。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权利,应该联系你的法律顾问。你对软件的使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义务。 5. 第三方免责声明和WM-DRM限制:内容提供商正利用Windows媒体数字权利管理技术(“WM-DRM”),保护其内容的完整性(以下称“安全内容”),从而使其上述内容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不会被盗用。本软件的部分内容和其他第三方应用程式也可以使用WM-DRM软件来传输或播放安全内容(以下称“WM-DRM软件”)。如果上述WM-DRM软件的安全受到损害,微软可以(自行或根据安全内容所有人(以下称“安全内容所有人”)的请求)撤销WM-DRM软件获得复制、储存、传输、显示和/或播放安全内容新许可的权利。撤销不改变WM-DRM软件播放未保护内容的能力。当你下载安全内容许可时,系统会向你的电脑和/或设备发出一份已撤销WM-DRM软件的列表。微软还可以与上述许可一起,代表安全内容所有人将撤销列表下载到你的设备上。安全内容所有人也可能要求你在使用其内容之前对随本软件一起销售的某些WM-DRM组件进行升级(以下称“WM-DRM升级”)。在你尝试播放安全内容时,由微软编写的WM-DRM软件会通知你需要进行WM-DRM升级,然后要求你在下载WM-DRM升级之前同意升级。由第三方使用的WM-DRM软件也可以这样做。如果你拒绝升级,就无法使用需要WM-DRM升级的安全内容;但是,仍然可以使用未保护的内容和不需要升级的安全内容。 6. 开放源码软件。 (a) 本软件可能包含受设备附属文件中所述之“开放源码条款”约束的组件。本协议不适用于此类软件。(b) 你根据本协议获得的许可权不包括以可能会使软件受到开放源码条款约束的任何方式使用、经销或生成软件衍生产品的任何权利或许可。“开放源码条款”系指直接或间接 (1) 形成或旨在形成飞利浦对软件和/或其衍生产品的义务;或 (2) 向任何第三方授予或旨在授予软件或其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豁免的任何许可条款。 7. 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应自安装或首次使用软件之日起生效,并且应 (i) 由飞利浦酌定,在你未能遵守本协议任何条款之时;或 (ii) 在销毁飞利浦依据本协议向你提供的软件及相关材料的所有副本之后终止。飞利浦的权利和贵方义务在本协议终止之后仍然有效。 8. 升级。飞利浦可以自行选择通过在网站上发普通帖子或通过任何其他手段或方法为现有可用软件进行升级。此种升级可以根据本协议条款进行,或者在向你提供此种升级时可能需要你接受其他协议。 9. 支持服务。飞利浦没有义务为软件提供技术或其他支持(以下称“支持服务”)。如果飞利浦向你提供支持服务,则将受你和飞利浦之间另外约定的条款管辖。 10. 软件有限担保。飞利浦“按现状”提供软件,而且,除软件将完全根据其所附文档在你首次下载、安装或使用软件之日(以先发生的时间为准)起一年期间内运行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保证。如果违反本保证,飞利浦的全部责任和你的唯一补救应为,由飞利浦选择,(i) 退还你为软件支付的费用(如有);或 (ii) 修理或更换不符合本协议中所述保证且连同你的收据副本一起退还飞利浦的软件。如果由于任何意外、违反操作规程、误用或错误的应用程序造成软件故障,本有限担保无效。对更换软件的担保期应为原担保期的剩余期限或三十(30)天,以较长的时间为准。如果只是鉴于评估而免费向你提供的软件,则本有限担保不适用。 11. 免责条款。除上述担保之外,飞利浦及其许可人不保证软件的运行不会出现错误或中断,也不保证其符合你的要求。对于选择软件来实现你的预期目标,软件的安装、使用以及由软件得到的结果,贵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在有关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飞利浦及其许可人拒绝承认一切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某种用途的适销性、适应性以及对有关软件及随附材料结果准确性或完整性的保证和条件。无不侵权保证。飞利浦不保证你能够下载、复制、存储、显示、传输和/或播放安全内容。 12. 责任限制。无论如何,对于任何性质的一切后果性的、特殊的、间接的、意外的或惩罚性的损害,飞利浦或其许可人概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因利润或营业收入损失,因业务中断,因业务信息丢失,因数据丢,因使用损失或其他金钱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即使飞利浦或其许可人已得到有关此种损害存在可能性的通知。无论如何,飞利浦或其许可人对因本协议引起的损害赔偿的累积责任不得超过你为软件实际支付的价格或人民币五十元(50.00),以价高者为准。 13. 商标。本协议、软件及打印的用户文档中使用的某些产品和飞利浦名称都可能构成飞利浦、其许可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商标。你无权使用上述任何商标。 14. 出口管理。你同意不直接或间接将软件出口或再出口到《美国出口管理法》或任何类似美国法律或法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美国政府审批的任何国家,除非已首先获得适当出口许可或审批。下载或安装软件即意味着你同意遵守本出口规定。 15. 适用法律。本协议受您居住国法律的管辖,不适用任何冲突法原则。你和飞利浦之间关于本协议的一切纠纷,均应受您居住国法院的非专属管辖。 16. 一般条款。本协议包含你与飞利浦之间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你和飞利浦之间关于软件和用户文档问题的先前所有陈述、承诺或其他通信或广告。如果认定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无效,则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仍应完全有效。本协议不应损害作为消费者参与交易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pril 2010